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0年12月24日 星期日
弘治十八年十二月甲戌
○
巡按
直隸
監察御史
夏時
查勘
宣府虞臺嶺
失機罪狀以上。遂劾都指揮
曹泰
等二十員殺賊不勇參將
張桓
等十八員守備不設參將
李稽
輕率僨事副總兵
白玉
、
黃鎭
束手畏敵總兵官
張俊
調度失宜鎭守太監
劉淸
、都御史
李進
玩寇殃民。兵部請會文武大臣議處 上以失機事重再令酌處以聞。於是議上請逮
淸
、
進
、
俊
、
玉
、
鎭
、
稽
來京究問分別其罪狀輕重處之
桓
、
泰
等三十八員則就彼逮問 上是之。令推可用者代
淸
、
進
、
俊
回而
玉
、
鎭
、
稽
及
桓
、
泰
等俱令戴罪殺賊待邊情寧日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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