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0年12月4日 星期一
弘治十八年十二月甲寅
○
甲寅。給
汝王
弘治
十六年鹽千引之價。初王在京邸時歲該食鹽千引及之國猶以爲請
孝宗
特命復與三年每年折銀一千二百兩俱
河南
布政司給之。戶部尋以各王府鹽價累民奏准歲支本色鹽三百引給價之例已停矣。至是王奏 先帝所賜鹽價止得一年餘俱未給且援
衡
、
涇
二府例以請。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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