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劉瑾傳旨。以內官監太監周輝守備倒馬關
2003年9月29日 星期一
2003年9月27日 星期六
2003年9月26日 星期五
正德三年九月辛酉
○辛酉。田州府土官知府岑猛以構亂降福建平海衞千戶戀舊治不行累令其祖母及土酋奏乞復爲府佐改設流官以參政知府謝湖懼猛惡托送母以歸亦遷延不卽赴任及至則猛以回據府治矣事聞累移守臣撫處乃改猛附近衞所聽立功自効而逮湖至京下詔獄考訊湖訟冤以爲激猛叛者由鎭守太監韋經、總兵官毛銳、巡撫都御史潘蕃也經復訟冤以爲猛之初叛由巡撫都御史劉大夏激之於是經、銳、蕃、大夏俱遣官校捕送詔獄獄上坐大夏爲兵部尙書時不能從鎭巡官降猛爲同知之議而力主調發以拂夷情蕃任巡撫時不能撫猛及聞遷官之命遂委而去致猛得肆其惡得旨令三法司錦衣衞仍會五府六部科道官鞫處遂擬大夏、蕃及銳比撫馭無方致所部軍人反叛之律俱追奪誥勅發邊遠充軍經送司禮監奏請發落湖贖徒還職猛令以同知莅府事復得旨數大夏、蕃罪當死姑從輕永戍肅州。銳革太子太傅幷祿米五百石經降二級革祿米俱閒住湖爲民猛如擬大夏在兵部嘗請查革勇士爲近幸所惡時已致仕復禠職爲民矣瑾必欲致之死故因猛事罪之廷臣會問亦徇瑾意無有申救之者及發遣瑾又令人防察親識故舊皆引避不敢餞送時大夏年已七十有三垂老遠謫士論莫不傷之旣而湖奏辯又止降官二級
2003年9月24日 星期三
2003年9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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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6日 星期二
2003年9月15日 星期一
正德三年九月庚戌
○時按察副使李惟聰坐管屯抵罪罰米輸大同。瑾以前後諸官罰米者輸不如期欲責限完報。戶部請在京者自今定日期爲始限一月在外及去任者俱自移文至日爲始依水程遠近定與限期赴原定諸倉輸納若仍有遲違者聽內外管糧官擧劾。因列上前後罰米官員之數。大同倉納一千石者。戶部尙書韓文一人。五百石者。韓文及侍郞張縉等九人。納三百石者。都御史徐節一人。宣府倉納五百石者。員外郞吳紀等十六人。納三百石者。都御史李進等三人。太倉納三百石者。指揮僉事張經等四人。二百石者。布政周季麟等六人。一百石者。尙書佀鍾一人。都御史孫需等三人。布政李進等三人。御史吳學等三十九人。給事中李祿等十九人。郞中徐鍵等三人。納三十石者。員外郞李夢陽一人。宣、大二鎭納三百石者。給事中吉時等十三人。御史陳順等二十一人。納二百石者。給事中艾洪等五人。御史王渙等十一人。檢討劉瑞一人。松潘納二百石都御史劉洪一人。諸官之罰米也多以公事偶錯或邊儲虧折而中傷之遂奪其養廉之資其官卑祿薄者往往鬻產陪納或稱貸於人如尙書韓文以叩闕忤瑾一再罰至千五百石將何所取辦哉。時瑾竊柄諸所謂欽依者 上固不知而瑾實假此納賂後凡有詿誤而罹其網者往往賂瑾求免雖平時淸謹者恐遭械繫之苦亦遷就以爲自全之計矣
2003年9月14日 星期日
2003年9月13日 星期六
2003年9月12日 星期五
2003年9月9日 星期二
2003年9月8日 星期一
正德三年九月癸卯
○癸卯。詔南京戶部尙書致仕雍泰、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尙書致仕馬文升、太子少保吏部尙書致仕許進、太子太保兵部尙書致仕劉大夏、禮科右給事中趙士賢、貴州道監察御史張津俱爲民。吏科都給事中任良弼等、廣西道監察御史陳順等五十六人俱輸米於邊鎭贖罪人三百石。先罷者減三之一。已謫戍及死者免輸。進之子讚、誥俱輸贖調外任。初泰爲山西按察使嘗以酷敺人至死降官及爲都御史巡撫宣府又以擅撻邊將奪職至新政士賢、津率科道官交章薦之大夏覆奏起用文升遂推泰堪督操江尋以病不起今年三月進仍以操江薦七月又推爲戶部尙書其所開履歷去降官奪職等語而劉瑾素怨泰且惡進故因事矯制以加其罪又幷及大夏與諸言官一時莫不駭之泰以剛直有時名第所行涉於麤厲故累起輒仆然與瑾同鄕而不肯阿附取容有足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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