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0年10月6日 星期五
弘治十八年十月丁巳
○
科道交章言
壽寧候張鶴齡
懇辭引鹽給與原價物論稍平而
慶雲候周壽
及商人
譚景淸
、
馬亨
等所奏買者未見裁革停止揆之事體似有異同恐非不偏之法萬一俯恤下情其買補已完曾經告驗未得秤掣者仍給變賣亦庶乎其可也。戶部覆奏謂
景淸
等假託皇親聲勢緣買補而侵正課實虧國利宜酌量科道所擬各商未曾買補者給還引目價銀其買補已完運至秤掣處所者幷給與鹽斤價銀或謂 上令已行不可中止亦當暫停商課待變賣官鹽足以濟給賞之用然後議之 上猶念
景淸
等艱難恐其失所如前旨給之引目聽其以漸買補但令巡鹽御史嚴加禁約不許假託皇親之勢違者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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