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0年10月4日 星期三
弘治十八年十月乙卯
○
戶部以淫雨爲災運軍到灣留滯苦甚米應輸京倉者請令京
通
各衞官軍臨船水兌石取脚價一錢在後米至灣者量撥
天津衞
倉寄收石取脚價一錢五分送太倉。都御史
張縉
等復言所取脚價太重且明加耗米免曬米折席米及兌支不盡之米俱難赴京倉輸納。戶部議原定脚價仍各免其十二加耗等米俱聽輸
通
倉無米則石輸銀五錢。從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