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4年6月5日 星期六
正德四年六月乙丑
○乙丑。
南京
守備官奏勘過太監
崔杲
、
王瓚
、
楊鎭
、
吳經
、
李紀
、右少監
米整
所用下程工食銀一歲之間通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餘兩。得旨。諸奉使官員廩給口糧自有舊制有司何乃剝民脂膏踰分奉承所費不貲民何以堪
南京
內外守備官亦何爲坐視不行擧察法當究問姑宥之今後敢有仍踵前弊者許內外守備徑自參奏重罪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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