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4年3月7日 星期日
正德四年三月己亥
○戶部會議漕運歲額四百萬石所以供京師官軍歲用數不可省今
湖廣
、
浙江
、
江西
、
河南
、
南直隸
地方俱有災傷宜免之數若於水次四倉撥補恐緩急無備今除
湖廣
存留本處賑濟
浙江
、
江西
、
南直隸
等處則量折銀兩十之四五餘仍徵本色其災重勘實該免無徵者乃於水次
臨
、
德
二倉支運則折徵之數雖多而漕運之額不減。又言漕運糧米該赴
京
、
通
二倉者先有旨務運本色然四方饑饉可無權宜之法災傷地方宜從寬折銀解部送倉候秋成召糴或折放月糧存米在倉以補兌軍該運之數不足乃照原擬於水次四倉支運補數則京儲原額不失而被災小民亦稍蘇矣。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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