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3年10月23日 星期四
正德三年十月丁亥
○
江西撫州府
通判
藍章
先任御史嘗巡按
宣
、
大
以處置邊儲罰米三百石矣又以巡庫時折放布疋方逮繫巡鹽時拖欠課銀坐倍償奏辯三罪一時俱發雖盡鬻家產不能充贖乞覈實量爲末減。有旨。
章
折放布疋拖欠鹽課之罪准開釋其加罰米二百石倂輸
大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