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3年8月19日 星期二
正德三年八月甲申
○甲申。戶部議覆大學士
李東陽
等所奏言各處管理糧草俱有專官其巡撫都御史等官不過總領其事果有侵盜自宜如法追陪若止是督理不嚴宜從寬減或罷黜不用。內批。糧草國家重務巡撫總理等官委託非輕旣治邊無方以致浥爛糠秕百有餘萬及事發罪坐倉官小民監追至死何以陪償且巡撫加以參贊總督等名尤難辭責如
錢鉞
之擅改祿米
張縉
、
馬中錫
等之不職
王時中
之酷暴
許進
之越制選官
劉健
、
謝遷
、
韓文
等之無知叩闕猶有不能盡擧者似此越律之罪不治奚爲。然
東陽
等所奏止及糧餉而逆
瑾
矯旨乃槩責
健
等以洩其怒其專權亂政往往强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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