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3年2月1日 星期六
正德三年二月己巳
○光祿寺寺丞
趙松
歸省違限。吏部據例當復職命罰俸三月。且曰省親丁憂養病皆托事營私玩法曠職者也今後凡違限三月者宥之四五月者罰如
松
六七月者逮問八九月者致仕十月以上者削仕籍。及吏部查奏違限者凡百四十六員以請。詔俱令如前旨惟養病者無限令巡按官覈其眞僞及已痊與否奏請裁處病痊起用者所在有司亦覈實以聞。旣而復有旨凡養病一年以上者令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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