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8日 星期五

正德三年二月丁酉

○致仕南京刑部主事陳言有罪謫戍邊衞。弘治末考察廷臣以有疾致仕尋奏辯得復職同時以不謹黜者兵部員外郞董俊亦援例奏辯乃復令致仕而愬不已。吏部謂其貪冒無恥。命錦衣衞杖之三十遣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