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2年4月17日 星期三
正德二年四月庚寅
○庚寅。禮部主事
陸坦
坐僕隸首其私竊官物及諸違法事下詔獄。刑部擬
坦
監守自盜律准徒且行檢有虧宜落職爲民。
坦
執詞累辯。乃會同都察院讞實如初擬。命冠帶閒住。蓋
坦
爲東廠太監
王岳
所發
岳
忤
劉瑾
被罪故
坦
從末減。議者謂當
瑾
雪獄中傷士類之時非
岳
故則
坦
受禍當不貲乃以是爲
坦
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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