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2年3月22日 星期五
正德二年三月乙丑
○禮部言
秦府
永興王誠瀾
薨無嗣
秦王
以二支從子
秉櫸
爲之其三支從子
秉楶
奏言
秉櫸
庶出已嫡出宜爲喪主謹按
玉牒
二祖皆庶支例以長次爲序
秉楶
雖三支嫡長不當加于二支
秉櫸
之上妄爭圖嗣失序非禮其敎授輔導失職宜究治 上曰可。敎授其勿問。旣而
秉楶
又以其祖母奏欲奉祀瀆擾不已。禮部請究治敎授罪。許之。仍命多官議奉祀事。僉謂名分素定難變。詔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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