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2日 星期五

正德二年三月乙丑

○禮部言秦府永興王誠瀾薨無嗣秦王以二支從子秉櫸爲之其三支從子秉楶奏言秉櫸庶出已嫡出宜爲喪主謹按玉牒二祖皆庶支例以長次爲序秉楶雖三支嫡長不當加于二支秉櫸之上妄爭圖嗣失序非禮其敎授輔導失職宜究治 上曰可。敎授其勿問。旣而秉楶又以其祖母奏欲奉祀瀆擾不已。禮部請究治敎授罪。許之。仍命多官議奉祀事。僉謂名分素定難變。詔已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