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1年6月17日 星期日
正德元年六月乙丑
○乙丑。加贈故都察院右都御史
史琳
爲太子太保。
琳
沒後兵部以其督征有勞請贈爲太子少保左都御史矣。其子
鸞
復陳乞加贈。吏部言例不可加 上竟許之。給事中
吉時
執奏
琳
無功加贈之階宜削。不從。尋復有旨賜
琳
諡加祭二壇。於是禮科左給事中
張良弼
等皆言 先帝有旨贈諡必合公論毋一槩狥情濫請
琳
奉命征討失律喪師專擅回京子
鶴
冒濫陞職兩京科道交論欺罔未卽加誅而
琳
遽死祭葬贈官恩典已濫又可與之諡乎乞收回成命以重名器而絶效尤者。禮部覆奏。乃寢其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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