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巳。戶部集廷臣再議鹽法。言商人譚景淸等乞買補殘鹽 先帝始雖誤聽繼念邊餉缺乏亟命查議及 陛下嗣登大寶銳意裁革時論快之未幾憫其陳訴復命分豁以故臣下建白不下數十章戶部議擬亦經數十次豈不知詔旨之屢勤而紛擾之爲瀆哉但 祖宗設立鹽法專以備邊賑濟禁權豪毋得沮撓乃法之一定而不可易者今山、陝歲飢虜方大入賑救備禦又事之至急而不可緩者是烏容壞當守之法而忽可憂之事耶臣等再三執奏未蒙兪允若謂成命已下而難止也則 祖宗成憲傳之子孫近日詔旨頒之天下何乃一旦而變之乎若謂商人亡資而可憫也則夫數百萬飢民轉於溝壑何以莫之引手乎今帑藏空虛邊儲無積若買補之害不除則鹽法之壞益甚官課何從變賣糧草何從措辦一有急用何以應之臣等反覆思惟殘鹽必須盡數沒官庶可以昭國法之至公全天下之大信杜姦宄之門通飛輓之利或念景淸等納銀在部情恐不堪則宜如數給還追收原領引目庶幾情法兩盡事體合宜上不失朝廷之紀綱下可絶群小之覬覦是乃極天下之公論也此外如欲別議是 陛下所以待臣等股肱耳目之臣不如景淸等一商人矣所以爲 宗社生民計不若爲商人景淸等一家計矣。有旨以爲 先帝已許之其毋再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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