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0年6月4日 星期日
弘治十八年六月丁巳
○
定幼軍解補開豁例。兵部奏府軍前衞幼軍逃者審年未五十無疾者仍解本役若五十以上及疾故者俱勾壯丁補伍若役久未經逃者老疾病故之日卽與開豁仍三年一次驗放。著爲令。從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