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30日 星期四

正德四年閏九月丁丑

○太監劉瑾奏疏通鹽法四事。一請免徵天下戶口食鹽銀鈔。二請令巡鹽御史躬親掣驗。三請禁私販夾帶。四請禁空文虛。引戶部覆議。得旨。原奏鹽法事宜經畫周詳防範嚴密誠爲國家重務旣多官會議戶部查筭明白可以經久通行軍民戶口食鹽仍舊餘俱永遵行之司禮監立牌在側時常省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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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提到...

『國榷』云。談遷曰。戶口食鹽。輸銀鈔于官。卽給以鹽。國初立法至善也。其後祇輸銀鈔。不復給鹽矣。豈非漁利成習。功令爲文具耶。逆瑾雖妄議。要未可以人廢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