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3日 星期五

正德四年七月癸丑

○癸丑。命刑部左侍郞張鸞致仕。降印綬監少監李宣爲奉御。錦衣衞指揮同知趙良爲百戶。俱南京閒住。等奉命往江西勘民間所愬不法事至是還銀萬兩賂亦二千餘兩自覺姦贓狼藉方欲自雪乃以狥私納賂擅出人罪及不參誤事官員爲等罪而降黜之所賂銀輸之內承運庫江西鎭守巡撫巡按及該道守巡等官俱以不能聽訟結獄坐罪於是罷太監姚擧回京都御史林俊等三十一員凡見任致仕者俱罰米三百石爲民者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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