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4年7月23日 星期五
正德四年七月癸丑
○癸丑。命刑部左侍郞
張鸞
致仕。降印綬監少監
李宣
爲奉御。錦衣衞指揮同知
趙良
爲百戶。俱
南京
閒住。
鸞
等奉命往
江西
勘民間所愬不法事至是還
宣
賂
瑾
銀萬兩
良
賂亦二千餘兩
瑾
自覺姦贓狼藉方欲自雪乃以狥私納賂擅出人罪及不參誤事官員爲
宣
等罪而降黜之所賂銀輸之內承運庫
江西
鎭守巡撫巡按及該道守巡等官俱以不能聽訟結獄坐罪於是罷太監
姚擧
回京都御史
林俊
等三十一員凡見任致仕者俱罰米三百石爲民者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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