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2日 星期日

正德四年二月甲申

○戶部奏南京地方災傷亟宜賑濟彼中米價倍於雜糧而活人之功雜糧爲多乞今南京法司幷南直隸府州縣衞所凡遇囚犯該納贖罪米者每米一石折收雜糧一石五斗就於本處各倉收貯賑濟仍聽侍郞王瓊提調其湖廣河南陝西浙江災重地方俱照此例處置。詔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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