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2003年1月16日 星期四
正德三年正月甲寅
○攬頭
嚴傑
監追餘銀十八兩繫詔獄二年矣而不能完納乃送刑部擬罪。刑部發南城驗其家產已盡如例類奏。得旨錢糧事重自後有犯者遇赦不原卽家產追盡仍令錦衣衞枷號三月送兵部定擬永戍邊衞且責刑部往往玩法徇私今又曲庇
傑
捏稱召保營辦完納以應故事令查原問官以聞。於是尙書
屠勳
等上原問官爲員外郞
盧宅仁
今陞
廣西
按察司僉事看本官爲署員外郞主事
王銓
幷自劾有罪。詔巡按御史逮
宅仁
至京幷
銓
送都察院治之
勳
等待各官獄成以名上。後
銓
坐降二級爲
福建崇安縣
知縣。
宅仁
奪俸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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