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榷』云。張志淳曰。馬公爲太宰。鈞州缺守。馬公。鈞人也。用例貢李邦彥爲之。人皆爲驚異。及至任。嚴明廉幹。迥出同輩。州同知某者。以主事謫州判。某以御史謫。皆唯唯聽從出其下。州中大治。人始服焉。公之精于用人。誠不可以資格限也。
張貼留言
1 則留言:
『國榷』云。張志淳曰。馬公爲太宰。鈞州缺守。馬公。鈞人也。用例貢李邦彥爲之。人皆爲驚異。及至任。嚴明廉幹。迥出同輩。州同知某者。以主事謫州判。某以御史謫。皆唯唯聽從出其下。州中大治。人始服焉。公之精于用人。誠不可以資格限也。
張貼留言